你好,我想请教一下。我是2011年10月入职到2012年9月中旬,公司宣布要倒闭,也没有提前通知我们,然后我们被迫离职,由于我也不怎么懂得劳动法,离职前虽然填写了离职申请书,但是最后我还是没有在申请书上签字,也没有在离职处打勾,就这样放在公司,然后公司的行政也没有和我联系,我也没有去公司了,差不多维持了10天左右,后来行政人员通知我说公司现在不宣布倒闭了,要继续开下去,然后我在离职申请书上也没有签过字,后来我又回到公司,分公司老总还是继续录用了我,并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,合同上日期是2012年10月到2015年10月截止,但是今天2013年1.31日公司又正式宣布倒闭,等于我在这个公司经历了两次倒闭时间,第一次公司老总想把我们劝退就不要赔我们赔偿金了,我们被忽悠的被迫离职,但是申请书上还是没有签字,等于无效。中间有10天是呆在家中的,没有去公司,后来公司说又开启,又和我们签订的合同,到现在我也做了3个月了,加上之前的算是一年半了,第二次说倒闭还是没有提前通知,当天通知当天劝退,我就是想问下 我能要到补偿金吗?可以要多少?毕竟中间我有10天是呆在家中的,而且社保也相应的停了1个月,但事后签订新合同就又补上了社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