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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、高压、...的“高压”的含义
谢谢您的回答!我的提问表达不清,再麻烦您解释,提问的问题: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、高压、...的“高压”是否包括高电压和受压容器内的高压力2种“高压”?变压器高压电触电和高压力的受压容器爆炸造成的伤害,都适用无过错原则(除受害人故意)?】谢谢
地区:广东-广州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2-10-19 22:15:48
提问者:ASK1350656148sdr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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